01
文件主要内容
《达标管理目录》扩围
将第一批12种产品(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优化整合为10种(原有的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3种产品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合并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对原有产品范围定义进行微调,并新增纳入23种应用广泛、管控条件较为成熟的产品。调整后,《达标管理目录》共计包含33种产品,明确给出每种产品的名称、产品范围及定义、适用范围说明和实施时间。
新增纳入的23种产品主要包括:
一是生活及工作中日渐普及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产品。如,微波炉、电饭锅、饮水机、投影仪、便携式移动电源等。
二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而新兴且更新换代较快的产品。如,智能手环手表、耳机、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电子智能锁、服务器、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等。
三是消费者高度关注安全健康属性的产品。如,主要面向少年儿童群体的电玩具、读写作业台灯,主要面向中老年群体的电子血压计、血糖仪等常见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医疗电子设备,面向听障人群的助听器等。
《例外清单》更新
借鉴国际有害物质豁免设置经验,衔接欧盟等有关国际豁免要求,结合国际环境公约管控要求变化,对原应用例外清单进行修订。
一是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在国内新生效条款情况,删除6项、更新1项豁免条款。
二是参照有关国际豁免要求和新增管控产品情况,细化10项、新增6项豁免条款。如,新增从电子医疗器械设备中回收,并用于维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豁免条款等。
02
产品主要管控要求
一方面,《达标管理目录》内的电器电子产品,严格限制有害物质使用。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以及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BBP、DBP、DIBP)共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等配套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另一方面,《达标管理目录》内的电器电子产品,纳入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需要通过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生产企业需将合格评定结果上传至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将加强产品上市后的监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电器电子产品不管是否纳入《达标管理目录》,均应按要求标识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有信息并正确使用相关标志。
03
文件的实施时间
按照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新修订的《达标管理目录》将于发布后替代2018年发布实施的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
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内原有的产品,自新修订的《达标管理目录》发布后立即实施,无缝衔接;新增种类产品及原有产品新增范围对应产品,给予一定过渡期,将于2027年8月1日起实施,与2025年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生效时间一致。
新修订的《例外清单》替代第一批例外清单,发布后立即实施。